文/图 羊城派记者 詹青
前不久,山西运城某开发商发布了一个公告:如果想要在此小区买房,那么必须先签订一个禁止养狗的协议,然后才能签署购房合同。
“不养狗合同”引发了大家的激烈讨论,有赞同的,也有被爱狗人士吐槽的↓
这么牛的开发商确实少见。不过嘛,有这种想法并付诸于合同的“包租婆”却是非常多。
羊城派记者了解到,不养狗(不养宠物),是很多房东合同里的基本条款之一。
养了一条小狗,房东让我搬家合理吗?
某网友吐槽:我租了房子两个月了,后来我养了只宠物狗,结果房东让我把狗送走,说不然就要把房子收回,合理吗?
广州市力申律师事务所的吴思慧律师表示,发生这种情况,要看当时签订的租房合同里,有无“不养狗”的约定。如果有,并且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则合同有效,房东有权要求退租搬出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的话,房东是无权利要求租客搬家的。
吴律师说,其实,山西运城的开发商的“不养狗合同”也是同理,只要房屋开发商事先在合同中已设置禁止养狗条款,且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明确告知此条款。买卖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便是有效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上述协议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的合同。
墙上被刨个洞、被请去派出所,房东有一把辛酸泪
为什么会在租房合同里特意写上“不可养犬”,包租婆陈小姐说,那是因为有了上一任奇葩租客的心理阴影。
“出租房子真的要谨慎,我把房子租给一个年轻人,后来发现墙上有个洞(很像狗刨过的),还有桌子椅子都是被啃过的痕迹”,陈小姐这样吐槽。
“真的太不像话了,厨房住了半年没有一次打扫过,那个油厚的有点恶心了,房间里面都是狗的味道,墙面椅子都被狗咬过了,可怜我当时的家具都是新的”。
“你们谁有我冤,我有一次收到了派出所电话,说我被投诉”,包租公李先生告诉羊城派记者,后来才知道是租客养了两条大狗扰民,被投诉,连带房东都有责任。
不养狗不算什么,“熊孩子”才是终极破坏王
也有一些包租婆会把“不养犬”上升到不可养任何宠物(包括小孩)。
“养狗算什么,只要爱干净还好,千万不要租给有孩子、特别是有五岁以下小孩子的家庭,那个破坏力之强大的,超乎你的想象力”,包租公刘先生说,“有一位房客在搬离的时候,我才发现,她的孩子用美工刀把房间的木地扳划成了世界地图”。
另外有一个包租婆申小姐说,“那算什么,往墙上泼墨水、床垫上画地图(尿味熏天)的了解一下”。
看来,似乎不养“熊孩子”,才是最应该写入租房合同里的约定选项。
“一般也有房东会问到家庭情况,如果有带小孩的,就事先过滤掉这类租客了”,广州链家地产的中介经纪人刘兴告诉羊城派记者,“在租房合同里约定不能有小孩的,就非常少了,毕竟不合情理”。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陈玉霞 实习生 王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