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深圳罗湖一犬主为爱犬办养犬证时,收到一本《深圳市罗湖区犬只收费记录本》(以下简称“《收费记录本》”)。其纳闷,深圳养狗无需再交管理费,为何办证部门还发放管理费缴纳说明材料?罗湖区城管局回应,此事系街道“临时工”不熟悉业务导致,发放了过期印刷品,办证时并没向市民收费,办证之后市民也无需缴纳管理费。
刘女士收到的收费说明材料。
今年1月份,家住在深圳罗湖的刘女士深圳城管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养犬服务”平台上为其家狗狗申请办理养犬证。
大约一周后,刘女士收到了罗湖区莲塘街道办寄来的养犬登记证,同时还收到一本《深圳市罗湖区犬只收费记录本》,记录本内印有犬只年审材料说明,备注上写着“养犬应当按时缴纳管理费。每犬每年管理费300元,绝育犬只150元,导盲/扶助犬只年费”。
刘女士表示不解,质疑管理费的合理性,“以后就每年年审时要交300元管理费?政府管理工作体现在哪里?”
收到材料后,刘女士觉得不妥,当时其尚不知深圳养狗无需再交管理费,只是觉得这笔管理费收得不合理。刘女士在网上多次搜索深圳市养犬相关规定后发现,深圳市最新修订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删掉了养犬应当缴纳管理费等规定。以前的规定提出每只犬每年的管理费为三百元,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代收。同时删掉的还有“由区主管部门通知补交,逾期不补交的,双倍收取管理费”规定,也就是说,没有双倍收取管理费一说。
于是,刘女士致电莲塘街道核实情况。随后,莲塘街道执法队办证人员回复刘女士称,办证是免费的,年审也无需再缴费,可以不用理会《深圳市罗湖区犬只收费记录本》。
罗湖区城管局回应
街道临时工业务不熟悉导致 并没有收取狗主费用
1月28日下午,南都记者致电罗湖区城管局相关工作人了解情况。该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回复,此事系街道“临时工”不熟悉业务引发误会,办证时并没收取市民费用,只是给市民发放了已经作废的纸质材料,已要求相关办证员逐个联系收到《深圳市罗湖区犬只收费记录本》的市民解释情况,打消市民的顾虑。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之前,养犬证年审时是要收管理费的,办证时发放了《深圳市罗湖区犬只收费记录本》。2014年之后,全市取消了养犬管理费,该记录本也随之作废。该工作人员还指出,当年新规出来后,罗湖区城管局曾给各街道办发过通知,告知取消年审费。
今天下午,南都记者也联系上了莲塘街道的办证员。其介绍,自己是街道的临聘人员,接手这个岗位7个月,接手时由于新老交替没交接好,不清楚办证新规,便将手头现有的、与养犬相关的纸质材料连同养犬证一并给了市民,导致出了乌龙事件。
该办证员还表示,可能是由于办证时均有说明是“免费”,目前除了市民刘女士的反馈,尚未收到其他市民的反馈。其获悉市民刘女士的疑问后,第一时间向区城管局了解了最新规定,并回复了刘女士。
1月28日晚上,南都记者就此事联系莲塘街道执法队,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深圳市取消养犬管理费后,《深圳市罗湖区犬只收费记录本》确实已经作废。不过,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有犬主丢失养犬证和狗链,需要补办。有些老人家前来执法队补办时,记不住登记号,甚至连登记人都不知道,让办证员很头疼,无从下手。因此,后来有居民前来街道现场办理时,工作人员便将《深圳市罗湖区犬只收费记录本》作为材料凭证一起发放。发放时会口头强调,办证、年审均无需收费,《收费记录本》只是作为补办养犬证、补领狗链的凭证,“工作人员一般会划掉上面的收费说明”。
该负责人表示,这次误会的产生,是因为工作工作人员的疏忽,其没划掉《收费记录本》收费说明,以及口头告知请。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以后将不再发放《收费记录本》,希望养犬人士保存好相关凭证。
采写: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 陈荣梅
被点名单位:
罗湖区城管局
65分 及格
介入速度:20分
理由:收到市民和媒体的反馈后,及时介入了解情况。
处理进度:20分
理由: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当事人解释情况。
处理效果:15分
理由: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不过还有更多收到过期材料的市民在等待合理的解释。
南都评价:10分
评点:《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还在不断修订、完善,作为区城管局,应该及时培训一线办证员,而不是等出了乌龙事件,以“具体办证业务下放各街道”“临时工”由,觉得似乎事不关己,错在“临时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后,及时向各街道回收已经过期、作废的证件、宣传资料,可避免“临时工”发错材料。
被点名单位:
莲塘街道执法队
理由:街道一线办证员解释情况承认错误,街道办执法队也向记者介绍正常的操作流程,指出处理当中的疏漏。
处理效果:15分
理由:正视问题,并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但对于其他可能遇到同样情况的市民,如何及早及时向他们解释清楚,还没有对策。
南都评价:10分
评点:街道办对目前的办事方法做出说明,《收费记录本》是作为一种登记凭证而并非收费依据,但明显这个办法容易引起误解,还需改进。
马上办评分体系和打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