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肉狗养(狗,肉狗,宠物,中国传统文明中的“狗皮膏药”)

发布时间:2024-05-23 12:13:56 浏览次数: 文章作者:

狗,肉狗,宠物狗

中国传统有六畜,“马牛羊,猪狗鸡”,狗属家畜之一,也称之为牲畜,牲口。汉字“献”以犬为边,说明狗肉在先秦祭祀中为重要牺牲祭品。狗在古代中国人生活中的功能,狩猎,守护,兼可食用。

明朝曹学佺诗云:“仗义每从屠狗备,负心都是读书人。”意思是那些杀狗专业户,常比读书人更守信誉更讲义气。樊哙,荆轲等历史英雄好汉,都是屠狗出生,被誉为杠杠的正人君子,显然先辈杀狗无罪,好人吃狗有理。

狗在中国传统文明还有一些次要功能,比如“狗皮膏药”,是指其皮有医药的功能。“狗血喷头”源自于道教用狗血来辟邪和驱魔。这些对狗都不友好,传统文明,人尊狗卑,人需要之时,狗命一条,拿去也罢。

在六畜之中,唯独狗与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狗又属于奴才辈,因此狗成为人顺手拈来的出气筒。有关狗的一些说法既不合情和也不公正,比如:“狼心狗肺”,“狗屁不通”“狗急跳墙”,“狐朋狗友”甚至“狗娘养的”。这些言论都是泼脏水,与狗无关,狗屁不通。

解放后,狗本质是属于寄生类动物,又遇当时生活物资紧缺,狂犬病狗防治不力,狗的产出比不如多数家畜,在政府的主导下,狗在民间就被灭的七七八八。这是狗的至暗时刻。

改革开放后,狗在中国成为家畜中最大的受益者。它独具的“邀宠”“狗屁精”“看家狗”“狗腿子”等特性,使“宠物犬”,“陪伴犬”等,通过外贸引进等手段出现在百姓日常生活中。

狗交易,狗用品,狗粮食,狗医院,狗繁殖,狗培训,狗旅馆,狗火化,狗殡葬等等成为一条欣欣向荣的产业链。

社会新旧观念出现分裂,很多人依然认为狗就是一种家畜,而有的人把狗当做朋友,甚至称之为人类最好的朋友,呼之宝贝,家人,乖儿子,好女儿。成立形形色色爱狗组织,提出要在国家层面立法惩治虐待小动物,隐指要禁食狗肉。

上世纪60年代我在广州街边饭店的橱窗里第一次看见有待售的狗肉,80年代北京一些个体饭店有卖炖狗肉,我在朋友的鼓励下也曾尝试。90年代我入住位于郊区的独门独院别墅,开始养护卫犬,放在院子里从不关拴,百多斤重的高加索牧羊犬养成不分主客,一律友好宠物犬,也在此后我不再吃狗肉。2010年后入住楼房,我不再养狗。原因很简单,空间有限,狗不舒服,人不卫生,影响邻居,污染小区环境。

我不为曾吃狗肉而感觉负罪,也怀念养狗带给我的乐趣。我以为养不养狗,吃不吃狗肉都是一种选择,无所谓文明,也无所谓对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不要为狗相互过不去。住房有条件养养无妨,大城市人口密集,不养是更公益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