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桐庐一名95后的女孩小姚,
是一位养狗爱好者,
自己养了2条贵宾犬。
2019年5月,
小姚带着2只狗狗租下了
陈大伯家二楼新装修的房子。
没过多久,
狗狗又生下了一窝小狗。
然而这窝小狗的出生,
却增加了小姚照顾狗的负担。
渐渐地,
她对出租屋的卫生等事情就越来越力不从心,
屋内卫生状况一天天开始恶化。
去年8月的一天,
小姚外出没有回家,
由于正值盛夏,
小狗没有人照顾,
结果一条狗就死在了里面。
因为房间里的狗屎、
狗尿没有及时清理,
又刚好是夏天,
房间内传出阵阵恶臭。
陈大伯发现后开门进入,
便看到了让他生气又惊讶的一幕:
房间内到处都是狗屎、狗尿,
甚至连床上、柜子里都有,
连那条死去的狗也还躺在地上,
房间里到处都是苍蝇、蛆虫,
墙体发黑、发霉。
看着刚装修完不久的房子变成了这个样子,陈大伯气不打一处来,当即要求小姚搬出房子,并要求小姚清理房间。
此后陈大伯通过微信、电话多次与小姚协商相关赔偿事宜,但都未能达成一致。
协商无果的陈大伯一纸诉状将小姚告上了法院,要求小姚赔偿损失3万元并重新装修房子。
由于双方对损失达不成一致意见,便申请评估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损失为8800余元。
随后,陈大伯更改诉讼请求,要求小姚赔偿房屋及房租损失共计1.1万余元。
桐庐法院开庭审理认为,陈大伯和小姚之间的租赁关系合法有效。承租人未按约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双方陈述以及评估结论书,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小姚赔偿陈大伯损失1.1万余元。
来源:都市快报(dskbdskb)记者 林琳 通讯员 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