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崇州2岁女童被恶狗咬得肾脏破裂的事儿,想必大家都知道了,事情一出,据说郑州闻风而动,对没有栓绳的上街狗狗,无论是否是宠物,一律直接抓走,有人质问,凭什么吗?穿制服的老哥说了一句常识:
出了家门,就是公共区域了。
但这句常识,真的不是很多人都懂,尤其是部分养狗人士,比如他们坚定地认为,我家狗狗不咬人,所以没必要栓绳,尽管地方法规明确要求遛狗必须栓绳,也置之不理。
这些人对公共区域缺乏深刻理解,公共区域的意思不是这块地你也占一部分,所以你可以牵着够不栓绳出来溜达,公共区域的意思是,你在这里他也在这里我也在这里,你行动自由的前提是不妨碍我的行动自由,你安全的前提是不威胁我的安全,但很多人显然不是这么理解的。

有北京的网友发帖,说在电梯里遇到遛狗不栓绳的老人,自己去抗议,但没有任何效果,他要求老人把狗栓绳,老人拒绝,说自己的狗不咬人,嗯,80%的养狗者都是基于这个原因所以不栓绳,按理说,这不是你家,遛狗就应该栓绳,但老人的意思是:
这虽然不是我家但也不是你家,你凭什么要求我。
这就是很多人对于公共区域的了解,属于无赖加流氓级别的,这次咬伤女童的恶狗是罗威纳犬,属于烈性犬里的烈性犬,在很多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广州都是禁养犬种。
但是很遗憾,罗威纳犬并不在成都市的22种禁养烈性犬种的范围内,这是法规上的漏洞,而罗威纳犬的主人没有栓绳也就算了,遛狗遛着遛着居然人都走了,于是烈性犬中的战斗机就这么出现在人群中,而且没有主人的约束,直到看到了小女孩,扑了上去。
其实养狗伤人这种事儿,不是一次两次,基本上每年都有。比如一个月前,在河南安阳,就发生一起黑狗咬伤女童的事情,还同时咬伤了附近七八个人;再远一点的比如浙江恶狗咬人事件。
阿拉斯加加犬是大部分城市的禁养犬种,很多爱狗人士不理解,阿拉斯加也就是体型大点,但性格温顺,为什么不让养。
2020年4月份,宜宾一条阿拉斯加犬将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扑倒在地,对着脸部就是一顿咬,最后小女孩被送了医院,缝了五六针。每个人都会对自己喜欢的犬种辩护,但只要体型大点,难以控制的话,几乎都能找到伤人的案例。
总有恶狗伤人,也总有人遛狗不栓绳,一边痛骂一边反思,但为什么总是会发生同样类似的事情?从哪个层面分析都没用,其实就一句话:
养狗成本太低,养狗违法的惩罚成本也太低,
在1994年之前,中国所有的城市都是禁止养狗的,94年之后,因为动物保护协会的呼吁,放松了养狗管制,但那个时候,规定也是非常严格的,除了禁养犬种,还设置很高的养狗成本门槛:
狗证5000起。
九十年代的五千块钱是个什么概念,如果是养狗是爱好,先掂量一下自己愿不愿意为这个爱好付出成本。从03年之后,城市养犬就彻底放纵了,首先是办理狗证费用大幅下滑,很多地方根本就是免费,一些地方也就是象征性收取费用,比如广州,三五百就差不多了。
禁养犬种范围越来越窄,很多大家第一眼看上去,用常识想,第一反应就能知道的,会对人尤其是幼童产生生命威胁的犬种,也被允许当宠物养,被允许在孩子们老人们聚集的小区里溜达。
至于养狗违法行为的惩罚,比如最典型的不栓绳,几乎没有,大多数时候,也就是口头教育两句,真正所谓的法办:
咬伤咬死一个,才会法办一个。
换句话说,执法本身不建立在违法上面,而建立在造成的严重后果上面,比如崇州这件事儿,不栓绳肯定违法,更何况狗主人就这么放两只烈性犬在公共区域不管,说清了是过世伤人,说重了就是危害公共安全。
但如果没发生这档子事儿,你打电话去举报,电话能不能打通都是个问题,有没有人来更是没谱。
19年的时候,京江晚报面向城市居民做过一次调查,你是支持禁止养狗,还是支持允许养狗,大量市民参与投票,最后的结果是支持禁狗的人数:
占90%。
这肯定能充分反应绝大多数人的意见,也是绝大多数人对城市养狗这件事的看法,但如果真的执行,恐怕会遭到大范围的反弹。
照我的看法,禁止养狗虽然不至于,但用力加强对养狗不栓绳这种行为的处罚,肯定是必须的,其次要提高养狗的门槛:
狗证最高万元起,最低也要三五千。
根据不同的品种进行阶梯式收费,小型宠物狗三千,大型猎犬最低上万。无论是作为爱好,还是就是爱狗,如果爱,请深爱,要掏钱。
养狗本身就是高成本的事情,遛狗、狗粮和伺候狗狗等等事情,都需要钱,如果真爱,极端地爱,应该愿意花这个钱,如果不愿意,说明没有那么爱。纯免费,无门槛,最终的结果就是泥沙俱下,事实上很多所谓的爱狗人士,大多也是尝个鲜,买只狗养几天就不管了,放了,成了流浪狗。
拉升门槛,用成本衡量爱不爱,让真正爱的人,愿意掏钱的人,养狗,满足自己的爱好,更大概率能实现「文明养狗」,所有人想了就能做不想了就能放弃的大范围的爱好,不太可能带来文明,让一个群体变得文明能有立竿见影般效果的办法就是:
先筛掉一大批人。
三两花生考验干部哪个干部经不起这样的考验?三五百考验爱狗哪个爱狗人士经不起这样的考验?要用五千、一万去考验 。
当然了,这也并不代表着掏了钱养狗的人,就一定会文明。
筛掉一大批人作为第一步之后,第二步就是设置严格的惩罚标准,让违规行为付出足够大的成本,比如说,养狗不栓绳或者让狗肆意溜达,入刑,至少那种体型庞大难以控制的烈性犬,应该如此。
坦白讲,一只烈性犬,光站着嚎叫就足以让成年人害怕的犬种,放在公共场所不栓绳:
伤人的概率和喝醉的司机开车在公路上驾驶估计差不多。
叫嚷着我家狗只是看着凶但不咬人的养狗人士,在本质上和喝了几瓶酒下肚但说自己仍然清醒着没问题还能开车上路的司机,没有任何区别,他们都是在用危险的方法,在公共场所,危害着公共安全。
只是在法律上,狗咬人的事情发生了,狗主人承担的成本小多了,而酒驾承担的成本,则大多了。所以我比较难理解,同样都是人命,被狗咬死咬伤和被车撞死撞伤,难道要廉价一些?
如果所谓的爱狗人士宣称我家狗不咬人就可以不栓绳遛狗而没有什么处罚,那其实爱酒人士也可以说我喝酒也不会撞人撞车然后开车上路一样不用被处罚,如果是这样,这个世界会乱成什么样。
哪有轻而易举的文明,文明从来都是需要成本的,既需要资金的成本,也需要责任的成本。老祖宗说得好,人教人一万遍没用,事教人一遍就学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