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爱狗人士越来越多,为了给出门放风的狗狗更多自由,选择不牵绳的不在少数。但是公共场合应该将公民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不能做出干扰公共秩序的事情,遛狗不牵绳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10月14日上午8时许,镇江丹徒城区派出所接到市民王女士报警:自己家宠物狗被人踢伤了。接警后,民警王俊赶到报警人所在地。
到场后王俊了解到,王小姐早晨在小区遛狗时,由于未系狗绳,导致狗窜出吓到了路过的小孩。此时,跟在孩子身后的爷爷下意识的护住孙子并随即踢了狗一脚。
王小姐赶到现场时,祖孙二人已走远。见爱犬的腿有些受伤,王小姐便急忙抱着前往宠物医院就医治疗。经过拍片及一系列检查,医生诊断为轻度骨裂,医药花费共计200元。
想到爱犬受伤加之对方并未出面予以道歉,王小姐一气之下便拨打了电话报警。
王俊了解情况后,先对王小姐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同时,通过近两年来各地因遛狗不牵绳导致各种严重后果的案例,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王俊还说,若王小姐仍坚持要对方出面进行赔偿或道歉,民警可以予以帮助。
考虑到邻里和谐及自身有错在先,冷静下来后的王小姐,最终决定医药费自理,也不需要再找到对方进行道歉赔偿。期间,主动提出今后出门遛狗一定注意牵绳避让他人。同时,自己还会在犬友圈里向朋友们宣传文明养犬。
采访中,民警表示,城市毕竟是人居住的城市,宠物既然要在城市中生存,就应当遵守相关道德制度和公共秩序,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尊重自己。犬主们在公共场合遛狗时,要遵守公共场合的道德文明规范;当挣脱绳子的情况发生时,要及时看好犬只,将已挣脱束缚的犬只看管在自己的可控范围之内,切勿给他人造成麻烦。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