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吉翔汽车顶棚(小区里多户居民私扩地下室)
来自:叁壹捌讯息 | 2025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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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加州枫景一楼居民扩建的地下室 实习记者 陆璇 摄
新文化讯(实习记者 陆璇)日前,有长春市民向新文化报料称,在临河街东安加州枫景内一栋居民楼,一楼业主私自扩建地下室、砸承重墙,并私扩小区公共用地。“与物业多次反映问题,但是一直都没有人来制止。”该市民对新文化记者说。记者对该小区走访后发现,多栋居民楼不少一楼业主都私扩了地下室,有的还在施工,有的已经施工完毕。
现场:有地下室已扩建完毕
14日中午,新文化记者来到位于临河街南四环轻轨站西侧的东安加州枫景小区,查找半天,终于在小区8栋看到了正在施工的工人。记者上前询问情况,施工人员称不知情。新文化记者现场观察,在8栋的南侧,有两块长方形的空地,长约10米、宽约5米。从施工的情况来看,这下面应该就是扩建的地下室。随后记者查看了附近几栋楼,也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并且有几户一楼的地下室已经扩建完毕,为了不影响采光,扩建部分的顶棚略低于自家一楼窗户。
扩建业主:没有砸承重墙
随后,记者到5栋一楼一个扩建业主家询问情况,这户地下室扩建部分里面装有卫生间,并且有楼梯通到地下。当询问具体情况时,这位业主说道:“我们家自己改造的,没砸承重墙。”
记者询问具体的改造细节,这位业主表示:“直接从窗户下面开始挖,然后和地下室连在一起。楼梯安装在外面也行,安装在室内也可以。”
据记者了解,这些业主的地下室扩建工程没有经过开发商和物业任何一方的同意。
记者随后来到东安加州枫景售楼处,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随后记者又来到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主管在外面开会,并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但截至目前,记者一直无法联系到该物业主管。
律师:业主无权私扩地下空间
对于扩建地下室行为,长春市二道区政协委员、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认为,《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也就是说,土地的性质决定了土地上下空间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业主无权扩大地下空间。同时,《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另外,物业服务公司有义务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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